作者:FinTax

加拿大政府在探索加密貨幣監管過程中,通過漸進式立法和穿透式監管,構建起一套平衡風險防控與技術包容的治理體系。本文將基于加拿大既有制度和最新立法動態,嘗試對加拿大加密貨幣稅收與監管框架進行系統剖析。?
加拿大實行聯邦、省和地方三級征稅制度,聯邦和省有相對獨立的稅收立法權,但是省級稅收立法不能有悖于聯邦稅收立法,地方的稅收立法權則由省賦予。在稅種方面,加拿大被稱為「萬稅之國」,其現行稅收種類名目繁多,已滲透到每個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主要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銷售稅、土地轉讓稅、房產稅、消費稅、數字服務稅等。?
1.2.1 個人所得稅?
根據《所得稅法》,加拿大居民納稅人需針對其全球范圍內取得的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非居民納稅人僅需針對其在加拿大本土的收入納稅。加拿大個人需要分別繳納聯邦級和省級個人所得稅,聯邦個人所得稅為綜合所得制,需申報收入包括雇傭所得、經營所得、財產所得和資本所得。?
居民的認定標準如下:?
(1)個人在加拿大有住所或通常居住在加拿大的情況下,通常被視為加拿大居民;?
(2)非居民在一個日歷年度中在加拿大境內停留至少 183 天,在當年將被視同為加拿大的居民;?
(3)個人在加拿大以外居住或旅行,但仍然與加拿大保持顯著的居住聯系,則該個人會被視為事實居民。判定居住聯系的重要標準包括個人在加拿大的住所、財產、社會關系、經濟聯系、移民狀況等。?
聯邦個人所得稅采用五檔超額累進稅率,即:應稅收入不超過 53,359 加元部分,稅率為 15%;53,359 加元~58,713 加元,稅率為 20.5%;58,713 加元~70,569 加元,稅率為 26%;70,569 加元~235,675 加元,稅率為 29%;超過 235,675 加元部分,稅率為 33%。此外,還會加征省及屬地稅,根據不同省和地區分別適用最高 25.75% 的省及屬地稅率和附加。?
此外,加拿大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納稅人實施稅收抵免、稅收扣除兩類個稅優惠政策。稅收抵免包括基本個人稅收抵免額、醫藥費用、社會保障繳款、捐贈、符合 17 歲以下兒童或殘疾兒童稅收抵免資格的兒童福利,以及就業、護理、技能培訓等其他個人稅收抵免。稅收扣除包括利息費用、保險費用、育兒津貼、贍養費、子女撫養費、符合條件的托兒費用等特定類型的個人開支。?
1.2.2 企業所得稅?
加拿大企業依《所得稅法》繳納企業所得稅,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居民企業指在加拿大注冊成立或主要管理和控制機構在加拿大境內的企業,需針對其全球所得繳稅;非居民企業則僅對加拿大境內商業活動所得繳稅,無論是否通過常設機構取得。?
居民企業需對其全球所得繳納聯邦和省級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需對在加拿大境內從事商業活動的所得繳納加拿大所得稅,不論該所得是否通過常設機構取得。關于稅率,聯邦企業所得稅的基本稅率為 38%,而省級企業所得稅稅率因省份而異,征稅幅度為 0%~16%。符合特定條件的企業,可享受 28%、15% 的優惠稅率,小型微利企業和特定行業企業也有專門稅收優惠。此外,兩國簽署稅收協定的外國公司分支機構可以適用協定稅率。?
非居民企業還需征收預提稅,即從加拿大居民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利息、特許權使用費、技術服務費、分支機構匯出利潤、租賃收入、管理費、其他所得等,需繳納稅率為 25% 的預提稅,除非適用稅收協定規定條件降低適用稅率。?
1.2.3 銷售稅?
加拿大的銷售稅體系較為復雜,在聯邦和省(或屬地)層面都需要征收銷售稅。根據經營地點的不同,加拿大的企業可能要處理三種銷售稅,即聯邦政府的銷售稅、一些省份自己的零售銷售稅以及幾個省份的統一銷售稅。?
聯邦層面的銷售稅為商品和服務稅(goods and services tax,GST),適用于加拿大境內的絕大多數貨物及服務交易,稅率為 5%。省或屬地層面的銷售稅為零售銷售稅(provincial sales tax, PST),由地方政府加征。除了只征收 GST 的阿爾伯塔、西北屬地、努納瓦特和育空屬地,以及在征收 GST 的基礎上加征魁北克銷售稅 QST 的魁北克省,其他地方政府均在商品零售環節征收 PST,PST 的稅率為 8%~10%?。
近年來,加拿大政府整合 GST 和 PST 推行統一銷售稅(harmonized Sales Tax,HST)改革,即繳納 HST 的納稅人不再繳納 GST 和 PST,但目前只有少部分省份參與了合并。HST 由聯邦政府負責管理,除稅率不同外,HST 適用的規則和運作方式與 GST 一致。新伯倫威克、紐芬蘭及拉布拉多、諾瓦斯科舍和愛德華王子島四省的 HST 稅率為 15%,安大略的稅率為 13%。
簡言之,銷售稅可以理解為對商品和勞務消費征收的廣義增值稅,但因各省政策差異,征收方式有所不同。該稅種由最終消費者承擔,并由企業或供應商在生產或分銷商品和勞務的每個階段代收。?
對于加密貨幣的性質,加拿大稅務局(CRA)采取的立場是:加密貨幣屬于具有一定金融屬性的商品,而不是貨幣。因此,由加密貨幣交易產生的收益應作為收入或資本征稅。此外,由于 CRA 不認為加密貨幣是法定貨幣,因此當有人使用加密貨幣支付服務或商品時,此種交易還可以被視為一種商品或服務交換的特殊交易模式,即「易貨交易」(barter transaction)。關于加密貨幣稅收價值的確定,CRA 認為應以其「公允市場價值」(fair market value, FMV)作為稅務申報的依據。公允市場價值,即在一項公平的加密貨幣交易中,由熟悉市場情況的買賣雙方在自愿前提下所達成的價格。鑒于加密貨幣交易產生的收益或損失作為收入或資本征稅,商業收入和資本收益的區分方式會影響相應的納稅額以及納稅人在稅收中報告其加密貨幣的方式。?
就商業收入而言,100% 的加密貨幣利潤都應納稅。而對于資本收益,應納稅所得額可降至 50%。CRA 將以下情況中的加密貨幣交易收入歸類為商業收入:有盈利的意圖(不管短期盈利的可能性如何);產品或服務得到推廣;該活動是出于商業原因,以商業上可行的方式進行;活動以「類似商業的方式」完成(例如獲取庫存或資本資產或制定商業計劃)。當不是按商業收入出售,并且有人通過出售它獲利時,CRA 則將加密貨幣作為資本收益征稅。在報稅時,加拿大人需要在稅收的收入部分列出出售加密貨幣的任何資本收益。納稅人還可以用這些資本收益來抵消出售加密貨幣造成的資本損失。但是,不可以通過加密貨幣資本收益來抵消其他來源的損失。在資本損失大于資本收益的情況下,損失可以結轉,最多持續三年。這一資本收益必須使用調整后的成本基礎或平均成本來計算,這意味著納稅人必須對相同財產的購買成本進行平均。簡單來說,人們必須為每種加密貨幣計算一個單一的平均值。例如,假設有人在一年中的兩個不同時間購買 BTC,并在三個不同的時間購買 ETH,并在同一年內全部出售,調整后的成本基礎將是兩次 BTC 購買的平均值和三次 ETH 購買的平均值。?
因加密貨幣的性質,加拿大稅務局認為納稅人持有加密貨幣的環節不產生任何納稅義務,但在贈與、出售、交換、轉換、支付環節,納稅人均會產生納稅義務。在加拿大加密稅收政策體系下,特定的加密貨幣交易按以下模式進行征稅:?
(1)日內交易加密貨幣:日內交易被歸類為商業收入,因此納稅人從日內交易加密貨幣中獲得的凈利潤減去凈損失需要在所得稅申報表中報告。?
(2)通過挖礦獲取加密貨幣:「挖礦」指人們通過專用礦機計算生產加密貨幣的過程,征稅時需區分挖礦行為的性質屬于個人愛好活動還是商業經營活動。如作為個人愛好,納稅人需要繳納資本利得稅,成本基礎為零,且 CRA 不允許扣除任何費用;如作為商業活動,則將加密貨幣視為存貨,需要繳納所得稅,并以獲取成本或其公允市場價值對加密貨幣進行估值。判斷商業經營者和愛好者,需要基于個案探究加密礦工的意圖和行為特征:商業經營者通常出于盈利目的,以商業方式開展挖礦活動,交易頻繁度高、時間花費大、專業知識完備;而愛好者則表現得較為「業余」,且主要以娛樂、享受為目的。?
(3)持有加密貨幣:僅持有加密貨幣時,無需繳稅。?
(4)在錢包之間轉移加密貨幣:在兩個錢包、交易所或賬戶之間轉移加密貨幣時,無需繳稅。?
(5)購買加密貨幣:購買加密貨幣時,無需繳稅。但是,購買人應該保留準確的記錄,因為購買時的價值可能在未來出售加密貨幣時被用于計算成本基礎。?
(6)出售加密貨幣換取法幣:當有人出售加密貨幣以換取加元等法定貨幣時,相關獲利將作為資本收益被征稅。?
(7)出售一種加密貨幣換取另一種加密貨幣:該等情況下的獲利也作為資本收益征稅。計算加密貨幣在出售時的價值,需要參考被出售的加密貨幣的價值。例如,假設某人以 100 加元的價格購買了 1 個加密貨幣 A,幾個月后,他將其兌換成 3 個加密貨幣 B。在計算資本收益時,需要查看兌換時 3 個加密貨幣 B 的價值。假設其價值為 200 加元,那么此人應報告加密貨幣 A 的資本利得為 100 加元。?
(8)使用加密貨幣購買商品或服務:CRA 認為使用加密貨幣購買商品或服務是易貨交易。因此,納稅人需要確定使用加密貨幣購買的商品或服務的價值,并將其視作出售加密貨幣的金額進行稅務處理。?
(9)賺取加密貨幣:通過工作賺取加密貨幣的人必須將其作為收入進行稅務報告。?
除了加拿大稅務局從稅收角度對加密貨幣進行的監管,加拿大政府從其他層面也對加密貨幣市場實施一定的監管措施。加拿大的加密貨幣監管主要由兩個核心機構負責,即加拿大證券管理局(Canadian Securities Administrators, CSA)和加拿大金融交易和報告分析中心(Financial Transactions and Reports Analysis Centre of Canada, FINTRAC)。這兩個機構分別從不同角度對加密貨幣進行監管:CSA 負責監管證券屬性的加密貨幣,確保加密貨幣交易平臺和相關活動符合證券法規,保護投資者權益;FINTRAC 負責監管加密貨幣相關的反洗錢和反恐融資活動,確保加密貨幣交易平臺和錢包提供商遵守相關法規。?
加拿大的加密監管體系呈探索性監管到逐步完善的發展趨勢。2014 年,加拿大稅務局(CRA)首次發布關于加密貨幣的稅務指引,將加密貨幣視為商品而非法定貨幣,并要求對其交易征稅,然而該指引并未關注到加密貨幣交易對其他領域產生的風險。近年來,加拿大政府逐步意識到需要建立專門的監管框架來應對這一新興領域,在加密貨幣監管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
2020 年 6 月 1 日,加拿大通過《貨幣服務業務條例》修正案,將加密貨幣服務提供商納入貨幣服務企業(money services businesses, MSBs)的定義,要求所有加密貨幣交易所和相關業務必須在 FINTRAC 注冊并遵守 AML 和 KYC 法規,將加密貨幣交易平臺納入了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的監管范圍。2021 年 3 月,CSA 發布了《加密資產交易平臺指南》,明確加密貨幣交易平臺需在 CSA 注冊,并遵守相關證券法規,將加密貨幣交易平臺納入證券監管框架。以上舉措表明,加拿大政府開始重視加密貨幣在洗錢、恐怖融資、證券交易中的潛在風險,并通過立法手段搭建起了一套基本的監管框架。?
2022 年,加拿大政府進一步強化了對加密貨幣的監管,提出了《數字資產交易平臺法案》,該法案規定加密貨幣交易平臺需遵守嚴格的運營和報告要求——實施更為嚴格的客戶身份識別(KYC)和反洗錢(AML)措施,并定期向監管機構提交運營報告和接受審計。2022 年 11 月,加拿大政府計劃啟動針對貨幣數字化的金融部門立法審查,以維護金融部門的穩定和安全。同年 4 月提出的政府預算指出,政府將在 5 年內提供 1770 萬美元預算,以開展前述審查。第一階段審查針對數字貨幣展開,包括:考察如何調整金融部門監管框架,以管理新的數字化風險;考察在不斷發展的商業模式與技術下,如何保證金融體系的安全和穩定性;以及考察加拿大央行數字貨幣的潛在需求。這一舉措則為接下來加密貨幣監管的政策調整奠定了基礎。2022 年 12 月,加密貨幣交易所 FTX 破產持續引發市場震蕩,多家關聯企業相繼倒閉,投資者損失慘重。FTX 的崩潰引發了全球對加密貨幣監管的重視,加拿大政府也在此列。2023 年 2 月 22 日,加拿大證券管理局(CSA)發布了一份通知,要求所有加密貨幣交易平臺簽署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預注冊承諾書,以符合新的監管要求,并繼續在該國運營。這一背景下,加密貨幣交易所的運營門檻被提高,促使一些大型加密貨幣交易所如幣安相繼退出了加拿大市場。雖然在過去的時間里,數字資產和加密貨幣被用于規避制裁和實施非法活動,但政府在不斷加強監管措施的同時,仍然表示「對能夠帶來更大利益的項目持開放態度」。?
2024 年 4 月 18 日,加拿大政府宣布,計劃自 2026 年起實施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制定的國際加密貨幣報告框架(CARF),要求位于加拿大或在加拿大開展業務的加密貨幣服務提供商應向 CRA 提交年度報告。根據預算規定,這些服務提供商必須披露每個客戶和每個加密貨幣的信息,包括加密貨幣與加元等政府發行貨幣之間的兌換、其他加密貨幣的兌換以及加密貨幣的轉移資產。加拿大的加密貨幣服務提供商還有義務向 CRA 提供每個客戶的信息,例如姓名、地址、出生日期以及居住的司法管轄區。該要求將適用于 2026 年后的交易,加拿大與其他國家收集的首次信息交換將于 2027 年進行。該政策的提出是隨著新經濟部門的增長,對加拿大國內和國際稅收和報告框架一次更新,將提高加密貨幣服務提供商的合規性和透明度,推動加密貨幣市場的國際化合規。在 2024 年 9 月,加拿大證券管理局(CSA)還更新了加密貨幣交易平臺的穩定幣法規,延長了加密貨幣交易平臺的合規期限至 2024 年底,為交易平臺提供更多時間來滿足新的監管要求,以確保市場平穩過渡。?
就近年來加拿大政府的加密監管演變情況看,自監管框架搭建起來后,加拿大加密貨幣交易面臨著日益嚴格、全面的監管審查,但是在遏制潛在金融風險的前提下,加拿大政府仍對加密貨幣的發展持相對開放的態度,嘗試在促進創新和保護投資者之間尋求一個動態平衡。但正如 Coinbase 加拿大總監 Lucas Matheson 于 2024 年 8 月出席區塊鏈未來學家會議時所說,「坦率地說,加拿大在改變法律方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目標是改變加拿大的法律,以便我們能夠增加經濟自由并更新加拿大的金融體系」,加拿大在加密監管的現代化改造上仍有很長的路要走。?
總之,加拿大政府對加密貨幣市場的態度是相對開放的。加拿大政府認識到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的潛力,鼓勵創新和技術發展,同時也能夠意識到加密貨幣市場帶來的風險,尤其是在反洗錢、投資者保護和市場秩序維護等方面。未來,加拿大在加密貨幣監管上可能會進一步加強國際合作,出臺更為嚴格具體的監管措施,并針對加密貨幣交易平臺的投資者保護實施更多具體規定,如加強信息披露、嚴懲加密貨幣相關欺詐行為,以確保加密貨幣這一新興業態在合規的前提下健康發展。?